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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37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5-01-04   阅读:

发文机关农业农村部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农办议〔2024〕204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2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陈爱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双季稻生产,更好保障粮食安全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水稻是我国最主要的粮食作物之一,常年种植面积约占全国粮食面积的25%,产量约占全国粮食产量的30%,全国60%的人口以稻米为主。2020年以来,中央聚焦早稻、下大力气恢复双季稻生产,增强水稻供给保障能力,取得了明显成效,2023年双季稻面积稳定在1.47亿亩、产量1181亿斤、亩产801.9公斤,比2019年分别增584万亩、53.7亿斤、2.4公斤。中央财政支持恢复双季稻生产,主要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支持南方地区集中育秧设施建设。2023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资金24.75亿元支持南方地区集中育秧设施建设以利于推广双季稻,重点支持建设播种出苗车间和育秧温室大棚、购置育秧设施设备,南方集中育秧面积逐步增大。二是实施稻谷补贴和最低收购价政策。2018年以来,中央财政在稻谷主产省份启动实施稻谷补贴,持续加大对种稻农民的直接补贴力度。国家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2024年早籼稻、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27元、129元和131元。三是项目带动均衡增产。通过实施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工程、水稻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等科研和技术示范推广项目,整建制、规模化展示新品种和新技术,促进水稻大面积均衡增产。四是落实产粮大县奖励。近年来,中央财政对符合规定的产粮大县、产油大县、商品粮大省、制种大县给予奖励,并从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中专门安排资金支持双季稻生产,充分调动了地方政府发展双季稻的积极性。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进一步加大对双季稻生产支持力度,更好调动各地政府重农抓粮、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010-59192898

农业农村部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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