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1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扩大不孕不育预防与诊治覆盖面,完善生育支持系列政策,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医保局,现答复如下:
一、 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多年来,我委认真落实《母婴保健法》和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后制定《婚前保健工作规范》《孕前保健工作规范》《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指导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为备孕夫妇和孕产妇提供有针对性的综合服务,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强健康咨询,规范提供生育力评估及科学备孕指导、妊娠风险提示等服务。
不孕不育是由多种因素导致的生育障碍状态,其治疗手段多样。近年,我委推动各地广泛开展生殖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根据个体化需求和指征,向生育困难的夫妇提供中医药调理、药物治疗、妇产科常规手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不孕不育症综合诊疗服务,促进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
二、 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加强不孕不育筛查,规范筛查、诊治技术与流程。近年来,我委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推动不孕不育防治关口前移,强化生育力保护,加大生育力评估和相关疾病筛查力度。2023年,我委会同教育部、计生协印发《生殖健康促进行动方案(2023-2025年)》,着力推动生殖健康宣传倡导行动、青少年生殖健康促进行动、生殖健康优质服务行动、生殖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等四大行动。在青少年人群中推进青春健康工作提质扩面,推动生殖健康教育和免费基本避孕药具服务进高校。在育龄人群中,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和优生优育指导一站式婚育综合服务模式,重视育龄人群生育力保护,规范提供生育力评估及科学备孕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另外,借助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将阴道分泌物检测等妇科检查服务向35-64岁妇女群体提供,及时发现并诊治妇科疾病。近年来,我国妇女阴道炎、宫颈炎等生殖道感染患病率呈下降趋势。
(二)关于普及核酸检测技术,实现高质量孕前孕期保健。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婚前孕前保健的重要内容。2010年,我委启动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为计划怀孕的夫妇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19项孕前优生服务,将淋球菌和沙眼衣原体阴道分泌物检测纳入临床实验室检查内容,预防和降低生殖道感染对孕育的影响。《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等文件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助产机构规范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建议孕期开展沙眼衣原体、淋球菌检测等辅助检查,及时发现和干预风险因素,提升产科临床诊疗水平,规范诊治孕期相关合并症和并发症,防范不良妊娠结局。我委支持各地探索适合基层的检测技术和服务模式,合理推广核酸检测技术应用,并对检查机构和外送检测机构加强质量控制,确保检测质量。
(三)关于健全生育支持系列政策,将辅助生殖医疗费用纳入医保。2022年,我委联合1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指导地方综合考虑医保(含生育保险)基金可承受能力、相关技术规范等因素,逐步将适宜的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医保,目前北京、内蒙古、江西、山东、广西、甘肃、新疆自治区和兵团等已从省级层面将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切实减轻了不孕不育患者疾病负担。2021年,我委印发《不孕不育防治健康教育核心信息》,指导各地加强生殖健康知识科普宣传,提升群众生殖健康知识水平。
三、 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继续指导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加强生育全程服务,引导群众科学孕育养育,积极防治不孕不育,努力提升群众生殖健康水平。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