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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农情调度统计调查制度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5-01-06   阅读:

发文机关国家统计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9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一、 调查目的

为了解全国种植业生产形势和农业自然灾害发生情况,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调查制度和农业管理指导工作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二、 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种植业系统的全部生产单位,含600个部属农情信息基点县和580个蔬菜产业重点县。

三、 调查内容

种植业生产动态和农业自然灾害发生情况全程监测,包括农作物面积、长势、产量、农业技术推广及自然灾害发生情况等。基点县调度包括综合和专项两大类。综合类主要包括种植意向、农资供需和投入、因气象灾害受灾及损失等情况;专项类包括主要农作物的种植面积落实、长势动态和产量、收益预测及蔬菜地头批发价等信息。

四、 调查方法

农情调度报表数据采用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收集资料,由各省通过汇总县市数据上报,各县数据由各县通过固定观测点抽样调查数据推算后按照制度要求上报。基点县调度报表数据采用全面调查、随机抽样调查与田间定点监测相结合的方法收集资料。蔬菜抽样调查在580个蔬菜产业重点县定点采集信息,经县、省两级蔬菜主管单位审核后逐级上报。

五、 组织实施

农情调度统计调查工作由种植业管理司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采取以网络传输为基础的中心数据库管理模式,由县级填报、地市级审核、省级确认汇总上报后,由种植业管理司组织进一步审核汇总。

六、 统计资料公布与统计信息共享

农情调查数据主要供领导决策参考,以种植业快报、农业部信息、信息专报、农专报等形式上报部领导、国务院领导和相关部门。农情调度数据为内部资料,提供给农业农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使用,部分生产动态信息根据生产指导和行业管理需要对外公布。共享责任单位为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共享责任人为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主管统计工作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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