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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调查制度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5-01-06   阅读:

发文机关国家统计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9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一、 调查目的

为真实反映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了解农村双层经营体制运行状况,为科学制定农村经济政策、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参考依据,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和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制定本制度。

二、 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调查范围和对象为行政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辖)经营单位、各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三、 调查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管理情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情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情况、农村集体经济财务会计管理和审计情况、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情况等。

四、 调查方法

本制度采取全面调查的方法。

五、 组织实施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范围内的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调查工作,及时汇总、上报本辖区范围内的统计数据。乡镇组织开展具体统计工作。

六、 统计资料公布与统计信息共享

本调查制度获得的调查数据和资料可以应要求公开。公布内容为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情况统计表中负债类数据外的统计报表数据。本制度统计调查所得统计资料原则上在部门间共享,共享内容由部门间协商确定。年终预报仅供农业农村部门预测有关情况时参考。共享责任单位为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和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共享责任人为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和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主管统计工作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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