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山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保金复〔2024〕16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9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你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关于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保山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太平财云〔2024〕2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同意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保山中心支公司营业地址由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兰花社区梨花路7号变更为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永昌路406号世纪公馆6栋商铺12室、612室。
二、 机构搬迁新址后,原营业地址不得再保留办公和营业用途。
三、 请你公司按相关规定换领《保险许可证》,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做好对外公告等工作。
未尽事项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山监管分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