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农业农村部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农办议〔2024〕209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9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高向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黑龙江省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建立生猪主产区奖励机制
中央财政持续安排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每年支持500个左右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按照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存栏量等因素测算分配,用于支持生猪生产环节和流通加工环节改善设施装备条件、提升技术水平,引导和支持生猪生产规模化、产业化发展。2024年奖励资金已经下达地方,由地方统筹使用。
二、 关于加大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支持力度
国家高度重视肉牛产业发展。中央财政实施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在黑龙江等12个省份选择肉牛产业基础相对较好的养殖大县,对饲养基础母牛选用优秀种公牛冻精配种并扩大养殖规模的养殖场户给予适当补助。2024年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资金已经下达各省。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不断完善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推动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