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2024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关于对《网络视听节目视频技术质量要求和主观评价方法》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报批稿进行公示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5-01-08   阅读:

发文机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9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按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制定程序和计划安排,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相关单位编制《网络视听节目视频技术质量要求和主观评价方法》行业标准,现对已通过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的报批稿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科技司提出,并明确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8日

监督电话:(010)86092148,68016436(传真)

监督邮箱:kjsbzc@nrta.gov.cn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