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遵义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遵金复〔2024〕45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8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市中心支公司:
《关于变更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凤冈县支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财险遵发〔2024〕18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凤冈县支公司营业场所由“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龙泉镇滨河大道安置房1、2层"变更为“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龙泉街道滨河大道鲲鹏御府S3幢2层1-2-1、2号"。
二、 你公司应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手续到我分局换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凤冈县支公司保险许可证,并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上述营业场所变更法定手续。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遵义监管分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