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金复〔2024〕489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8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李劲松同志进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太保寿〔2024〕13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核准李劲松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 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 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