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金复〔2024〕491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8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林朝晖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国寿海外发〔2024〕113号)及相关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核准林朝晖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
二、 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 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