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陕金监复〔2024〕167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26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关于临潼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新保陕字〔2024〕90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潼支公司营业场所由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东二环体育路10号变更为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广场西路信合大厦1幢2单元21101室。
二、 请你公司持此批复,按照有关规定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换领《保险许可证》,并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