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2024年)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23年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5-01-13   阅读:

发文机关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教高司函〔2024〕8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7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落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3号)要求,深入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提高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质量,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我司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经专家组审核,共计12215个项目通过结题验收。请登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https://cxhz.hep.com.cn)查询具体名单。

请有关高校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健全项目管理体系、加强项目过程管理、促进项目成果转化应用,持续激发项目协同育人效能。请有关企业依照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内部制度建设、规范项目运行管理、提升项目履约水平,保障项目合作顺利实施。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2024年7月17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