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工信厅通装〔2024〕42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7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重点企业,有关单位:
现将《“工业母机+”百行万企产需对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2024年相关活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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