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冀金复〔2024〕192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7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和平路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平保寿冀分发〔2024〕178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 同意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和平路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为“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98号中储广场A座10楼1002室"。
二、 请你公司持该机构的保险许可证到我局办理有关换证手续,并依据有关规定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河北金融监管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