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白银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白金监行许〔2024〕73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7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银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平安人寿白银中心支公司关于平川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平保寿白支发〔2024〕49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川支公司营业场所由“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长征西路1号晶虹嘉园1-2楼"变更为“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长征西路润景园B区沿湖1幢3层2号商铺"。
二、 请你公司自收到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到我分局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并按规定于30日内进行公告。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白银监管分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