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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18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5-01-17   阅读:

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金函〔2024〕63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6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尹同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汽车金融公司发展及“走出去”的建议收悉。经商中国人民银行,现答复如下:

汽车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产业链长、涉及面广、国际化程度高。金融监管总局一直高度重视汽车金融公司行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恪守监管职责,督导汽车金融公司严守风险底线,发挥专业金融优势,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汽车金融公司自成立以来,立足汽车产业,专注提升汽车信贷领域专业风险管理能力和金融服务质效,已成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力量,对推动汽车消费升级、支持汽车产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24年3月末,汽车金融公司共25家,行业资产规模9029亿元,不良贷款率0.69%,资本充足率25.53%。

一、 关于加大对汽车金融公司各类型车贷资产证券化支持力度,支持汽车金融公司扩大资产证券化范围,进一步覆盖至二手车、融资租赁车以及部分商用车的建议

截至2024年3月末,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已累计支持汽车金融公司发行个人汽车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车贷ABS)1.33万亿元,存量规模占整体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达26%。目前,汽车金融公司发放的二手车贷款规模整体较小,车辆定价的差异性较大,投资者对此类资产证券化的认可度尚待提高。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将结合汽车行业发展及产品成熟度,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研究将部分融资租赁用车、商用车作为车贷ABS底层资产的适配性,适时优化资产证券化范围,更好地支持汽车金融公司发展。

二、 关于加速出台汽车金融公司设立海外子公司的具体实施细则,加速大型金融机构“走出去”,打造金融支持自主品牌车企“走出去”的典型样板,更好地支持中国汽车品牌向上和全球化发展的建议

2023年7月,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1号),为汽车金融公司设立境外子公司预留了政策空间。2024年2月,制定印发《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金规〔2024〕1号),并对汽车金融公司行业进行首次监管评级。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加强分类监管,研究论证本土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良好的汽车金融公司设立境外子公司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审慎研究相关准入条件,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金融监管总局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金融监管总局非银司 010-66279152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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