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文物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文物考函〔2024〕949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6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马晓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立项实施齐家坪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项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文物局高度重视齐家坪遗址和齐家文化遗址考古、保护与利用工作。指导编制齐家坪遗址保护规划,依托“甘肃洮河流域新石器至青铜时代文化与社会演进研究项目”开展中外联合考古研究,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齐家坪遗址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列入“十四五”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项目库,并于2022年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2000万元支持项目建设。
鉴于目前齐家坪遗址展示利用工作基础还较为薄弱,下一步,国家文物局将协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以落实齐家坪遗址保护规划为抓手,完善遗址防护和标识,持续做好文物保护和价值挖掘、展示传播、公共文化服务,切实统筹好文物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根据《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项目管理要求,对齐家坪遗址保护利用项目给予关注和支持。督促地方人民政府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保障必要投入,创新管理运营方式,发展适宜业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升“自我造血”能力;科学谋划新建设施的内容和规模,充分发挥现有设施作用,坚决杜绝大拆大建、过度开发、新形象工程等问题发生。
第三,对照《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创建及运行管理指南(试行)》,科学、审慎论证创建考古遗址公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近阶段优先做好遗址保护和必要的环境整治工作,提升原有陈列展馆展示水平,推动遗址保护利用融入周边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因地制宜打造独具特色的乡村公共文化空间。
感谢您对文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文物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