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浙金复〔2024〕256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6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你分行《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关于周天丰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建浙报〔2024〕138号)收悉。经审核,核准周天丰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请你分行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发布该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