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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塔城监管分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裕民支公司江格斯乡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5-01-17   阅读:

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塔城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塔金监复〔2024〕36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6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裕民支公司江格斯乡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塔人保财险发[2024]68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 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裕民支公司江格斯乡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裕民县江格斯乡人民政府"变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裕民县江格斯乡江格斯南村祝福巷007号"。

二、 你公司应及时换领《保险许可证》,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公告事宜。

三、 请执此批复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塔城监管分局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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