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潍金复〔2024〕79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6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寿光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鲁阳光人寿〔2024〕7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寿光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为“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圣城街北侧,幸福路东金穗大厦1号楼第三层"。请你分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该机构变更营业场所后,不得在原址再行办理保险业务,并须及时拆除原址标识和标牌。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