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云金复〔2024〕136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6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富滇银行:
《富滇银行关于昆明富民黎阳社区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富滇银发〔2024〕294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 同意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富民黎阳社区支行终止营业。
二、 你行要妥善处理好上述机构市场退出工作,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三、 请你行接此批文后15日内将上述机构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局,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注销后1个月内将终止营业情况报告我局。
未尽事宜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