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6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6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委员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基层医疗机构精神药品用药需求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 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工作,近年来,印发《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等文件,指导各地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完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能力。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提高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在世界精神卫生日等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组织专家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开展宣教,普及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知识。
二、 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推动适宜的精神药品入选国家基药目录。我委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根据“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和基层能够配备”的原则,结合我国国情和用药特点,参照国际经验,2018年印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以下简称2018年版目录)。2018年版目录共收录西药417种,其中治疗精神障碍药32种,剂型涵盖片剂、胶囊、注射液、缓释片、缓释胶囊、口腔崩解片等临床常用剂型。为科学做好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工作,我委依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药品管理法》等,在前期调研和专家研讨的基础上,形成《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修订稿)》。在原有基础上,完善了国家动态遴选调整机制,优化了国家基本药物调入、调出的评价标准等,为科学调整目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二)关于探索制定基层临床诊疗指南。一是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我委印发《“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加快完善省、市、县各级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大力推进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专科建设。二是强化综合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精神专科建设。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的意见》,提出统筹提升专科医疗资源规划布局,形成精神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连续型诊疗服务。三是组织制定《精神障碍治疗指导原则》《心理治疗规范》,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精神障碍诊疗规范化水平。
(三)关于为全科医生增加专科药物处方权资质。我委持续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通过多渠道引才用才,创新人才使用机制等政策措施发展壮大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机制,切实增加心理健康、精神卫生等紧缺人才供给。我委自2018年起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重点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及包括心理卫生服务在内的健康管理服务能力。截至2023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21.5亿元,共培训基层卫生人员71万人,其中乡村医生47.7万人,有效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服务能力。我委持续加强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累计培训1.6万余人,其中1.2万余人已加注精神科执业资质,1万余人转岗到精神科工作。
三、 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不断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同时,以满足疾病防治基本用药需求为导向,按照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逐步合理调整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结构和数量,将更多符合临床需求的精神药纳入目录管理,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指导和督促各地扎实推进《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贯彻落实,持续做好基层卫生人员培养培训,提升基层卫生人员心理卫生宣教能力,创新人才使用机制,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稳定优化发展。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