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深金复〔2024〕301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5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你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第一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中华财险深发〔2024〕9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第一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场所由“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如意路顺景花园3栋1层21号商铺"变更为“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B座905"。
二、 请执此批复和《保险许可证》到我局办理换证手续,并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三、 请执此批复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