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川金监复〔2024〕215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5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你公司《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关于申请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新津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安盟保险川呈〔2024〕63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 批准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新津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地址由“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五津镇瑞通路150号附5-8号1栋1层"变更为“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希望路29号"。
二、 请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办理公告事宜。
三、 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方式做好后续服务工作,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未尽事项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