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浙金复〔2024〕251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5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
你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关于陈哲玮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工银浙〔2024〕87号)收悉。经审核,核准陈哲玮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
请你分行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发布该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