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2024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顺监管分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顺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5-01-19   阅读:

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顺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安金复〔2024〕20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5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关于变更安顺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黔太保产〔2024〕4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顺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由“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265号8层1号"变更为“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路与开十二号路(新二中路)间支路西侧娄家坡片区西兴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3幢4层1号"。

二、 原址不得保留营业和办公用房。

三、 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旧证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顺监管分局更换《保险许可证》,并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顺监管分局

2024年7月15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