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池州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池金复〔2024〕21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5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安徽东至农村商业银行:
《关于詹永忠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东农商银〔2024〕10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核准詹永忠的安徽东至农村商业银行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 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 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资格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