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沪金复〔2024〕443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5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科威特国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科威特国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增加营运资金4亿元人民币的申请书》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行上海分行增加人民币营运资金4亿元人民币。
二、 变更后,该分行营运资金为7亿元人民币,其中外汇营运资金3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人民币营运资金4亿元人民币。
请你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