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阜新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阜金复〔2024〕31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5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变更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彰武县支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人保寿险辽发〔2024〕23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彰武县支公司的营业场所变更为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彰武镇南环路8#楼8-3门一楼101室。
二、 你分公司持本批复到阜新金融监管分局换领《保险许可证》。
三、 你分公司应当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阜新监管分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