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川金监复〔2024〕216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5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平保产川分发〔2024〕132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 批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公司营业场所地址由“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五津镇兴园1路51号2层"变更为“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五津镇兴园3路5号3栋8层12-A号"。
二、 请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办理公告事宜。
三、 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方式做好后续服务工作,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未尽事项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