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鄂金监复〔2024〕224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5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武汉宝丰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泰康人寿鄂报〔2024〕57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 批准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武汉宝丰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为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大道1268号汇金广场办公写字楼20层4室。
二、 请你公司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换领保险许可证,并及时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