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中绿体函〔2024〕199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5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绿色食品工作机构(中心、办、站、处)及相关单位:
根据《绿色食品标志监督管理员注册管理办法》规定,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申请绿色食品标志监督管理员注册人员资质进行了综合审核,2024年第四批共有168位符合注册和换证要求(名单见附件)。
请各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强化注册监管员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激发监管员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监管员职能作用,齐心合力共同推动绿色食品事业高质量创新发展。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