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娄底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娄金复〔2024〕21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5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湖南冷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湖南冷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冷农商行〔2024〕53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行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内容以你行《湖南冷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冷农商行〔2024〕53号)申请修改的内容为准。
二、 请你行收到此批复后,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登记手续。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娄底监管分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