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82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2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为促进跨境公路运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启用公路舱单的基础上,跨境快速通关改革适用范围扩大至厦门关区。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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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关于扩大公路跨境快速通关改革适用范围至厦门关区的公告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5-01-23 阅读:次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82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2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为促进跨境公路运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启用公路舱单的基础上,跨境快速通关改革适用范围扩大至厦门关区。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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