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阳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安金复〔2024〕42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2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阳中心支公司经营场所地址变更的请示》(中信保诚豫分〔2024〕46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阳中心支公司营业地址变更为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永明路街道办事处中华路南段25号安阳万达广场8-2号楼13层01、20、21、22、23、24号。
二、 你公司须持本批复到我分局办理该机构《保险许可证》变更事宜,并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三、 该机构迁址后,原址不得保留并须及时拆除原址标识及标牌,不得在原址再行办理保险业务。
此复。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