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枣庄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枣金复〔2024〕27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2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分公司关于滕州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大家财险鲁字〔2024〕23号)收悉。经审查,同意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滕州营销服务部由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南环路北侧明珠花园6-2-101变更为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龙泉中路美铭广场A座A1413号。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变更营业场所后,不得在原址再行办理保险业务,并须及时拆除原址标识及标牌。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枣庄监管分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