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2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乡村医疗卫生队伍提高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质量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现答复如下:
一、 工作现状和进展状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党的二十大要求,发展壮大医疗卫生队伍,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和社区。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发展壮大”的目标任务。近年来,我委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乡村卫生人才培训培养,优化人员使用流动机制,推动对口帮扶和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水平稳步提升。截至2022年末,全国乡村医疗卫生人员246万人,其中村医114.1万人,村医中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比例达到44%。
二、 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加强人才引进。一是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项目。2010年起中央财政支持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截至2023年已累计招收8.2万名免费本科医学生,平均为每个中西部乡镇卫生院培养2.7名。目前,已有5万名左右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在完成本科医学教育后按协议到岗就业。同时,《意见》明确要逐步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2024年计划招生规模已达8000人左右,地方也可根据实际需求面向农村规范培养拟从事全科医疗的高等职业教育层次医学生。二是实施大学生村医专项计划。2023年3月,我委联合中央编办等4部门实施大学生村医专项计划并制定编制保障政策,通过强化部门协作,完善激励措施,加强大学生村医待遇和编制保障,优化职业发展,增加岗位吸引力,引导更多大学生投身农村卫生健康事业。2023年,全国共招录大学生村医6700余人。
(二)关于健全激励机制。在保障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合理薪酬待遇方面,《意见》明确提出,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统筹平衡乡镇卫生院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的关系,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补助和一般诊疗费政策,动态调整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在扩宽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职业发展空间方面,2021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2部门印发文件明确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职称考试,且对长期在基层服务、业绩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此外,《意见》要求同等条件下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村医。
(三)关于提高村医服务能力。我委自2018年起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培训对象为以村医为主的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内容包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基层常见传染病识别与处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知识技能等。在全国遴选96家包括二、三级医院在内的教学能力强、基础条件好的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培训基地,面向参训村医开展临床见习、实践操作等培训,提升村医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截至2023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21.5亿元,共培训基层卫生人员71万人,其中村医47.7万人,有效提高村医等基层医务人员的服务能力。
(四)关于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投入。《意见》明确落实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主体责任,政府办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支出由地方政府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规划足额安排。一是持续做好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项目。近年来,中央财政每年投入约30亿元用于西藏、新疆的县市,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中西部省份医疗服务能力薄弱县和其余省份脱贫县等的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其中,30%的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二是设立西部地区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项目。2023年,争取中央财政4.56亿元,支持西部地区12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28个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每个机构200万元。三是推进乡村“互联网+医疗健康”。各地积极加强基层信息化建设,赋能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完善互联网诊疗服务,如安徽投入4.32亿元建设覆盖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智医助理”辅助系统,提升基层医生诊疗能力。江苏东台建设通过信息化平台把县域医共体单位连成“一张网”,打造集中审方、影像云诊、智慧急救等十个共享中心,年均服务达到25万人次。
三、 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指导和督促各地扎实推进《意见》贯彻落实,持续加强培养培训,完善薪酬待遇政策,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发展壮大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更好服务于健康中国建设、乡村振兴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国家战略。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