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家口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张金复〔2024〕40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2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你公司《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关于张家口中心支公司(筹)开业验收的报告》(中路冀发〔2024〕66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公司设立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中心支公司,准予开业。
二、 中路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中心支公司营业地址为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北路44号春盛写字楼二楼东侧。
三、 该机构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由你公司授权决定。
四、 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到我分局领取保险许可证。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公告事宜。
五、 你公司应当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领取营业执照之前不得营业。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家口监管分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