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2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现答复如下:
一、 工作现状和进展状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将“以基层为重点”放在首位。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近年来,我委指导各地通过多种措施,加大对基层投入力度,推动完善医保相关政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22年底,全国基层卫生人员455.06万人,其中村医114.1万。
二、 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一是人才培养和引进方面。2010年以来,我委争取中央财政支持,通过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不断扩充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2015-2023年,5万名已毕业的定向生按照约定到基层履约服务。此外,在2020年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的基础上,2023年我委联合中央编办等4部门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及编制保障政策,已招录大学生村医6700余人。二是编制管理方面。《意见》提出,以县为单位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盘活用好存量编制。安徽省安庆市在县域乡镇卫生院编制总量内,依托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提出基层岗位总量及结构比例方案,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统筹设定基层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实行“县管乡用”集中管理。三是基层职称评审方面。《意见》要求适当提高乡镇卫生院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对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15年或累计工作满25年且仍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满足聘用的条件下,可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聘用至相应岗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湖南省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职称比例分别提高5%、3%,优化岗位结构比例。
(二)关于保障基层医疗机构政策落实。一是落实投入责任方面。《意见》明确提出,健全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投入机制,落实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主体责任,政府办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地方政府根据基层医疗机构发展建设规划足额安排;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我委督促地方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并积极协调中央财政给予支持。2024年,中央财政已分别下达基本药物补助资金91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765.47亿元。二是资金监管方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支付,2024年5月,财政部联合我委等5部门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的预拨时间、拨付比例、绩效评价等各环节有明确规定,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完善相关转移支付政策和以后年度预算申请、安排和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我委指导各地严格落实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强资金管理,规范经费使用。
(三)关于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医保及药品管理政策。一是医保政策方面。《意见》提出支持依托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推行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合理提高医保基金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总额控制指标,年度新增医保基金重点向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倾斜,逐步提高县域内医保基金用于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医保报销目录中增设农村地区适宜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性收入占比。通过完善医保政策,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持续发展。二是完善基层用药制度。《意见》提出推动乡镇卫生院与县级医院用药目录衔接统一、处方自由流动。2023年12月,我委会同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规定,加强药品耗材管理,实行统一用药目录、统一采购配送。江苏省东台市依托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建立药品配供中心和集中审方中心,设置区域总药房,基层单位开方,连接区域审方中心,统筹物流配送,精准送药上门,解决基层用药品种不全、群众购药不便等问题。
三、 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指导和督促各地扎实推进《意见》贯彻落实,协调相关部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入政策和医保相关政策,持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引导更多优质医疗人才资源服务基层,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