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家口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张金复〔2024〕39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2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你公司《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关于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沽源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燕赵财冀呈﹝2024﹞67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 同意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沽源支公司经营场所由“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西围子人民街中环西路70号"迁至“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桥东青年湖御水花园小区12幢4号铺"。
二、 迁址后,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沽源支公司不得在原址办理业务。
三、 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和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沽源支公司保险许可证到我分局办理有关换证手续,并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公告事宜。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家口监管分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