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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0515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5-01-30   阅读:

发文机关农业农村部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农办议〔2024〕189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1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杨恒俊代表:

农资质量问题关系农业生产,关系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切身利益。农业农村部从坚持人民至上、保障粮食安全“国之大者”的政治高度,持续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一是聚焦春耕等重要节点开展排查整治。农业农村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部门建立了农资打假部际协调机制,每年春耕备耕期间都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并印发工作要点,部署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各地聚焦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加强排查整治。二是持续加大“打假护农”力度。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农药、种子、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产品监督抽查,加快推进农药、兽药追溯管理,今年新部署“忽悠团”兜售化肥、网络违规售种2个专项整治。市场监管总局督促包括化肥等农资产品在内的生产销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检察等部门部署开展“绿剑护粮安”、“铁拳”、“昆仑2024”、“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把农资打假列为行动重点任务,并办理了一批案件。三是健全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农业农村部重视加强与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协调配合,不断强化行刑衔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和涉种刑事审判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在打击涉种子犯罪、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中的重要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四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农业农村部连续多年举办农资打假下乡进村现场活动,动员各地创新宣传载体,利用手机微信群、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农民广泛推送农资识假辨假知识。对去年办理的农资打假典型案例梳理发布311个,达到了以案释法的效果。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加大农资打假力度,对假劣农资严查严处,努力保障粮食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感谢对农业农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010-59193235

农业农村部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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