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海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北金复〔2024〕28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1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关于设立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海中心支公司铁山港营销服务部的请示》(紫保桂分报〔2024〕3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公司筹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海中心支公司铁山港营销服务部。
二、 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机构的筹建工作。筹建期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重新提出设立申请。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营活动。
三、 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海监管分局提交开业验收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