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浙金复〔2024〕248号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1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支公司崇贤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的请示》(杭太保寿〔2024〕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支公司崇贤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场所由“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崇贤街道丽水北路835号1-2层"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兰惠家园8幢8-1室一楼103-104"。
你公司应自收到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前来我局更换许可证。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