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4年12月2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4年第62号
施行日期2024年12月25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近期,国家药监局组织对敷尔敏(湖南)药业有限公司进行飞行检查。经查,发现该企业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国家药监局要求湖南省药监局对该企业涉嫌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目前,湖南省药监局已对该企业立案调查,并责令该企业暂停生产、经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具体情况见附件。
特此通告。
国家药监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