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4年11月20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11月20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1. 申请文件显示,公司已根据《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的要求,指定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ahjzrcb.com)为信息披露平台,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公司现有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是否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则要求,是否已按照我会规定的内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