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发文日期2024年11月1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11月11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6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晚稻收购工作的通知
各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分行顺德营业管理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佛山金融监管分局辖内各金融监管支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佛山市分行,佛山物资集团,市粮食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7 部门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晚稻收购工作的通知》(粤粮调〔2024〕163 号)精神,切实抓好我市晚稻收购工作,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要始终站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坚决贯彻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切实承担起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晚稻收购工作,对于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经济社会平稳运行、防范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晚稻收购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措施安排,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上下齐心、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我市晚稻收购工作顺利开展。
二、完善服务机制,精心组织收购
坚持市场化理念,着力营造公开透明、主体多元、购销踊跃、规范有序的粮食市场环境。认真做好收购仓容、资金、运力等保障工作。督促尚未完成年度轮换计划的储备粮承储企业抓住晚稻上市的有利时机,择机开展储备粮轮换。要主动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粮食收购的信贷支持,多渠道保障收购资金需求。要提升服务水平,做好信息发布、预期引导、释疑解惑,高效完成农民售粮、企业收粮工作。
三、加强监测预警,强化政策托底
要密切跟踪粮食市场动态变化,强化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加强分析研判,紧盯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妥善解决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做好政策性收购兜底准备。要履行质量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统筹考虑晚稻收获形势、市场走势和天气变化等因素,综合评估对收购工作的影响,提前研究制定应对预案。遇到极端天气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减少灾害影响。
四、严格监督检查,维护收购秩序
要严格落实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要求,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督促各有关单位严格落实粮食收购各项政策措施,协同有关部门加大晚稻收购期间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飞行检查"“12325"热线举报等方式,严厉打击粮食收购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好收购市场正常秩序,切实维护种粮农民利益和粮食经营者合法权益。
五、开展隐患排查,严守安全底线
要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充分压实企业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粮食收储作业安全管理。重点强化粮食出入仓作业、烘干、有限空间作业、设施设备使用、高空作业管理、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外包人员管理等重要环节和重点区域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晚稻收购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