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萍乡监管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10月2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10月22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为推动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业务健康可持续运行,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公告的大病保险经营资质情况,现将调整后的萍乡市保险公司地市级分支机构大病保险经营资质名单公告如下:
一、 人身险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萍乡中心支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萍乡中心支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西萍乡中心支公司。
二、 财产险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萍乡中心支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萍乡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市中心支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萍乡中心支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萍乡中心支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萍乡中心支公司。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萍乡监管分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