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统计局
发文日期2024年10月1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10月18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一、 调查目的
为掌握和了解妇联每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特制定本调查制度。
二、 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调查对象为全国妇联和省级妇联,统计范围为全国、省、地、县、乡、村各级妇联组织(含功能区、开发区等)。
三、 调查内容
本调查制度主要调查妇联组织工作情况,宣传工作情况,妇女发展工作情况,维权工作情况,家庭和儿童工作情况,对外及港澳台交流工作情况。
四、 调查方法
本调查制度采用全面调查的调查方法。
五、 组织实施
本调查制度由全国妇联办公厅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全国妇联机关有关部门和有关直属单位填报全国妇联本级工作数据;省级妇联机关有关业务对口部门和有关直属单位根据工作快报表适时收集汇总全省业务工作数据,各省妇联统计管理机构填报本省工作数据。
六、 统计资料公布
本调查制度于每年11月底形成《妇联工作快报汇总表》,供妇联内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