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国家统计局
发文日期2024年10月1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10月18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一、 调查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对外援助的总体规划和统筹协调,全面了解和系统反映我国对外援助工作的总体情况,科学有效地组织全国对外援助统计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 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调查对象为从事对外援助活动的相关单位。
三、 调查内容
本制度主要调查内容为对外援助年度资金支出情况及项目实施情况,具体为中央财政资金项下各部门提供援助资金或实施项目的情况和对外援助资金年度实际支出情况,以及地方政府、企业、社会组织、高校、医院等对外援助资金年度实际支出情况。
四、 调查方法
本调查制度采用全面调查的调查方法。
五、 组织实施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报送”的实施原则,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统筹组织实施对外援助统计工作,民政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协同组织实施。
六、 统计资料公布
汇总数据由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确定对外公布方式、时间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