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中央法规司法解释 » 正文
(2024年)关于广东揭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反馈意见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5-02-08   阅读:

发文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2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09月27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1. 申请文件显示,公司部分监管指标不达标。请申请人补充披露:前述情况是否符合银行业监管法规和主管部门有关要求,是否存在被处罚的风险,是否构成定向发行的实质性障碍。请申请人律师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公司是否已经在发行说明书中充分披露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投资者是否能够获得投资决策所必要的信息,已经确定的投资者或者意向投资者是否充分知悉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未来改善财务状况,提高盈利能力的计划;本次定向发行后,对监管指标的改善情况。请申请人律师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 申请文件显示,本次定向发行尚未完全确定具体发行对象。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定向发行对象的最新确定进展。请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